介绍:
“CCF科技成果奖”授予在计算机科学、技术或工程领域具有重要发现、发明、原始创新,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优秀成果。奖励类型分为:
自然科学类:在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理论突破或做出原创性的研究成果、有重大/重要的科学发现。
技术发明类:在计算机系统或相关产品中有重要的技术发明或技术突破,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上有重大/重要创新。
科技进步类:在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科学普及、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重大/重要贡献。
“CCF科技成果奖”的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分别从科学发现的重要性和成果原创性、技术发明的先进性和创造性、技术创新性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定。
该奖实行推荐制与申报制相结合,每年评选一次。
候选项目资格:
国内尚未获得政府奖励的科技成果,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候选成果应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奖励数量:
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均设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数量由评奖分委员会具体根据当年的报奖情况选择根据比例(一等奖占所有报奖数的比例不超过10%,二等奖占所有报奖数的比例不超过25%)或数量(一等奖不超过3个,二等奖不超过6个)确定;
科技进步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数量由评奖分委员会具体根据当年的报奖情况选择根据比例(一等奖占所有报奖数的比例不超过10%,二等奖占所有报奖数的比例不超过25%,三等奖占所有报奖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或数量(一等奖不超过3个,二等奖不超过6个,三等奖不超过10个)确定;
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的特等奖非常设等级,由评选分委员会在本年度特别优秀且作出重大贡献的项目中遴选产生,不接受推荐或申报。每年各类特等奖的数量均不可超过2个。
参评方式:
1、个体/单位申报;
2、3位(含)以上CCF会士或杰出会员(非成果完成人)联名推荐。推荐时,所在项目完成单位的提名人数不得超过1人。现任CCF理事长、秘书长、奖励委员会成员及该奖评选分委员会主席不可参与推荐;
3、推荐填写《CCF科技成果奖推荐表》,申报填写《CCF科技成果奖申报表》。所有参评项目均需由成果完成人填写《CCF科技成果奖申报书》,作为推荐表或申报表的附件;
4、推荐材料发送至awards@ccf.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CCF科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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