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由CCF YOCSEF(中国计算机学会深圳青年论坛)主办,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方科技大学承办,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协办的“强力监管下,ICO、区块链金融何去何从?”论坛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会议室举行。来自各团体、企业代表、YOCSEF深圳AC委员等共近六十人参加了本次会议,YOCSEF广州分论坛主席黄书强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论坛以YOCSEF专题论坛特有的流程和形式展开。由于本次论坛讨论的是最近的热议事件ICO,为了让大家能够畅所欲言,既保证发言的充分与真实,又能保护嘉宾的隐私,本次会议为每位嘉宾特别设计了名牌——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将。大家签到入场后,先挑选名牌,然后就以“新身份”开始本场的思辨之旅。
首先由区块链技术应用公司代表、区块链技术开发公司代表、法律界代表、金融资本行业代表带来的四个先导发言,题目分别为:“区块链应用与虚拟货币”、“从区块链行业参与者角度来谈ICO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法律如何监管ICO”及“从投资角度如何看待区块链项目未来的价值”。
接下来两个小时的自由发言,在热烈的讨论气氛中展开,各界人士认真学习了近期国家关于叫停ICO政策,并加以解读,同时分别从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导向、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虚拟货币的本质、金融科技的发展历史、未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热烈讨论——“话语权”要靠争,话筒要靠抢,超时铃声的催促一次又一次的回响在会议室中……
大会参与的各方代表基本囊括了区块链相关的业界和团体,大家在会上抒发各自观点:
1、从对区块链与ICO的认识来看,嘉宾普遍认为ICO和区块链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有的嘉宾认为:ICO和区块链不是一个概念。区块链是一个名词,它在说一个技术;ICO是一个动词,它是一个市场行为。两者不能等同,这是为什么七部委下文后,第二天人民银行把区块链技术提出来,说明技术没问题。
有的嘉宾认为:ICO跟区块链没有任何关系。ICO监管后,对于完全专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是好事情。区块链要求的是链,最后顺着链可以找到源头,这是可以用进去的技术。特别是碎片化的支付,比如可信控制、网络控制,跟ICO没有任何关系。区块链本身是一个技术,它跟ICO没有关系。
还有法律界的嘉宾认为一定要把区块链技术和比特币,以及后来衍生出来的ICO,三者分开来看。对于比特币,从本质来说,这是类似商品的东西,因为加上货币的“币”字,变成货币银行学,这涉及国家信誉主权,特别是国家法定货币。ICO本质来说是我们开始所认识的,可以把它定义为非法集资性质的活动,它没有经过严格的程序做事,只考虑便利性,没有考虑构建在整个金融体系。谈ICO应该用金融的视角,金融经历了多少年的发展,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比如银行,对于一个商业银行来说,如何放贷,放多高利息,企业就应该这样做吗?显然不是。为了银行长期发展,为什么要实现净资本8%或9%?这是风险的积累,形成的人类智慧的结晶,得出监管和数据。ICO在上层建筑体系重新构建社会秩序体系。对于社会的构建,如果把它变成上层建筑问题,一定要变成各方得利问题,而不是简单的问题。
2、关于ICO的产生,嘉宾认为ICO的投机价值远远超过投资价值:关于ICO的产生,最原始动机是我们在互联网情况下,把门槛降低了。ICO给大家一个机会,大家赌的不是投资价值,而是投机价值。
来自高校的教授认为:ICO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IPO投资人最开始的投资,钱是干净的。ICO代币后,难以知道钱是否干净。比如我从中东倒买倒卖,把武器、政府监管的比特币等挣钱机会,我把钱投进去,政府怎么管?法律怎么界定?这个问题在以前是没有的。从技术方面也很难界定,这个币的来源、获取方式都很难知道。
3、关于投资区块链领域的项目,企业界的嘉宾认为一定要用双引擎的方式,一是代币增值,二是股权的增值,这是相辅相成、互相推动的。只有这样,才能够综合评估,客观评估区块链项目的价值。而区块链中间件是以后区块链应用的未来,像互联网入口一样,成为区块链的入口。
4、关于未来区块链商态的发展,有的嘉宾认为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凛冬将至”。区块链公司的融资越来越难,因为很多投资者分不清ICO和区块链。作为行业协会的从业者,我呼吁在一定范围内给区块链创业公司试错的机会。我要融太多,几百万就可以了。不行的话,我们可以建基金,让保险公司买单。把IPO的制度引进来,比如信息披露、公开,要接受投资者的监管监督。
当然,也有嘉宾指出ICO、金融科技,到底谁是李逵,谁是李鬼,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机构来承担一定的责任,才可以回归一个创新创业的良性轨道。不可否认,ICO对区块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危险中总存在机会。
5、关于ICO监管,一些来自企业界的嘉宾表示还未意识到就踩了红线。“我们本来是纯粹的技术公司,无意中契合了某些金融产品的特征,突然走到金融和监管的红线边缘。明明是做科技的,结果被踩红线了。”
6、政府一刀切的ICO监管措施,会对后续区块链及金融科技有什么影响?
来自法律界的嘉宾对政府一刀切的监管表示焦虑。从法律监管的角度发言,我看到ICO被监管的新闻时,心态是焦虑的。为什么焦虑?这个市场是全球化的,表现优异的英国和新加坡政府已经采取措施监管这一块,占领全球制高点,到时候钱和技术都会出去。现在中国是区块链技术最活跃的地区,如果一刀切监管,会导致大量技术和资金的外流。希望中国不要一刀切。将来区块链技术对国家主权是很大的挑战,包括洗黑钱问题、外汇管制问题,一旦比特币的国际支付能力价值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应用时,必然会挑战现在美元的霸权地位。如果只是我们一个国家把它封闭起来,必然会转到地下交易市场,我们的资格必然外流,希望我们国家能够占领制高点,不要一刀切。
7、对于ICO的监管的手段,有的嘉宾提出是否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经验:在国外现在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我希望我们国家可以借鉴。现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英国是创始国,现在做得比较有影响力的是英国和新加坡。香港证监会说可以对ICO进行审批,通过后可以进行一定额度的ICO融资。像这样的方式可能更好、更合适。
当然,也有嘉宾提出:大家知道科技的进步,法律是滞后的。社会、生活、科技都在法律的前面。所以我们要反思,不能用老办法管新东西。
8、关于未来ICO会怎样?来自企业界的嘉宾认为:如果你在官方渠道把它禁掉,它会转向地下或者海外。可能会转战香港、新加坡,二是伦敦金融城,它的监管要求比新加坡更高;三是加拿大,加拿大也可以做起来,但它的税非常重。
9、对于区块链技术、金融科技,社会及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加强对这些新技术的培训与学习?
来自北京大学金融科技硕士研修班的方老师介绍说:我们正在考虑进行区块链技术的培训。我们应该承担起社会担当和责任,不应该任由技术+金融劣性的东西发展。2016年互联网金融P2P跑路时就是一个警醒。我们不能等到出现劣根性的时候,再讨论其合理性、合法性,再讨论它的何去何从。每个人都在取经的道路上,我们应该取什么样的经?大家知道应该取正义的,符合良性资本的东西。这是我们从自身的行业行为维护相应的金融良性发展,不应该由劣根性主导发展。
1、从对区块链与ICO的认识来看,嘉宾普遍认为ICO和区块链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有的嘉宾认为:ICO和区块链不是一个概念。区块链是一个名词,它在说一个技术;ICO是一个动词,它是一个市场行为。两者不能等同,这是为什么七部委下文后,第二天人民银行把区块链技术提出来,说明技术没问题。
有的嘉宾认为:ICO跟区块链没有任何关系。ICO监管后,对于完全专注区块链技术的企业是好事情。区块链要求的是链,最后顺着链可以找到源头,这是可以用进去的技术。特别是碎片化的支付,比如可信控制、网络控制,跟ICO没有任何关系。区块链本身是一个技术,它跟ICO没有关系。
还有法律界的嘉宾认为一定要把区块链技术和比特币,以及后来衍生出来的ICO,三者分开来看。对于比特币,从本质来说,这是类似商品的东西,因为加上货币的“币”字,变成货币银行学,这涉及国家信誉主权,特别是国家法定货币。ICO本质来说是我们开始所认识的,可以把它定义为非法集资性质的活动,它没有经过严格的程序做事,只考虑便利性,没有考虑构建在整个金融体系。谈ICO应该用金融的视角,金融经历了多少年的发展,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比如银行,对于一个商业银行来说,如何放贷,放多高利息,企业就应该这样做吗?显然不是。为了银行长期发展,为什么要实现净资本8%或9%?这是风险的积累,形成的人类智慧的结晶,得出监管和数据。ICO在上层建筑体系重新构建社会秩序体系。对于社会的构建,如果把它变成上层建筑问题,一定要变成各方得利问题,而不是简单的问题。
2、关于ICO的产生,嘉宾认为ICO的投机价值远远超过投资价值:关于ICO的产生,最原始动机是我们在互联网情况下,把门槛降低了。ICO给大家一个机会,大家赌的不是投资价值,而是投机价值。
来自高校的教授认为:ICO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IPO投资人最开始的投资,钱是干净的。ICO代币后,难以知道钱是否干净。比如我从中东倒买倒卖,把武器、政府监管的比特币等挣钱机会,我把钱投进去,政府怎么管?法律怎么界定?这个问题在以前是没有的。从技术方面也很难界定,这个币的来源、获取方式都很难知道。
3、关于投资区块链领域的项目,企业界的嘉宾认为一定要用双引擎的方式,一是代币增值,二是股权的增值,这是相辅相成、互相推动的。只有这样,才能够综合评估,客观评估区块链项目的价值。而区块链中间件是以后区块链应用的未来,像互联网入口一样,成为区块链的入口。
4、关于未来区块链商态的发展,有的嘉宾认为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凛冬将至”。区块链公司的融资越来越难,因为很多投资者分不清ICO和区块链。作为行业协会的从业者,我呼吁在一定范围内给区块链创业公司试错的机会。我要融太多,几百万就可以了。不行的话,我们可以建基金,让保险公司买单。把IPO的制度引进来,比如信息披露、公开,要接受投资者的监管监督。
当然,也有嘉宾指出ICO、金融科技,到底谁是李逵,谁是李鬼,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机构来承担一定的责任,才可以回归一个创新创业的良性轨道。不可否认,ICO对区块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危险中总存在机会。
5、关于ICO监管,一些来自企业界的嘉宾表示还未意识到就踩了红线。“我们本来是纯粹的技术公司,无意中契合了某些金融产品的特征,突然走到金融和监管的红线边缘。明明是做科技的,结果被踩红线了。”
6、政府一刀切的ICO监管措施,会对后续区块链及金融科技有什么影响?
来自法律界的嘉宾对政府一刀切的监管表示焦虑。从法律监管的角度发言,我看到ICO被监管的新闻时,心态是焦虑的。为什么焦虑?这个市场是全球化的,表现优异的英国和新加坡政府已经采取措施监管这一块,占领全球制高点,到时候钱和技术都会出去。现在中国是区块链技术最活跃的地区,如果一刀切监管,会导致大量技术和资金的外流。希望中国不要一刀切。将来区块链技术对国家主权是很大的挑战,包括洗黑钱问题、外汇管制问题,一旦比特币的国际支付能力价值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应用时,必然会挑战现在美元的霸权地位。如果只是我们一个国家把它封闭起来,必然会转到地下交易市场,我们的资格必然外流,希望我们国家能够占领制高点,不要一刀切。
7、对于ICO的监管的手段,有的嘉宾提出是否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经验:在国外现在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我希望我们国家可以借鉴。现在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英国是创始国,现在做得比较有影响力的是英国和新加坡。香港证监会说可以对ICO进行审批,通过后可以进行一定额度的ICO融资。像这样的方式可能更好、更合适。
当然,也有嘉宾提出:大家知道科技的进步,法律是滞后的。社会、生活、科技都在法律的前面。所以我们要反思,不能用老办法管新东西。
8、关于未来ICO会怎样?来自企业界的嘉宾认为:如果你在官方渠道把它禁掉,它会转向地下或者海外。可能会转战香港、新加坡,二是伦敦金融城,它的监管要求比新加坡更高;三是加拿大,加拿大也可以做起来,但它的税非常重。
9、对于区块链技术、金融科技,社会及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加强对这些新技术的培训与学习?
来自北京大学金融科技硕士研修班的方老师介绍说:我们正在考虑进行区块链技术的培训。我们应该承担起社会担当和责任,不应该任由技术+金融劣性的东西发展。2016年互联网金融P2P跑路时就是一个警醒。我们不能等到出现劣根性的时候,再讨论其合理性、合法性,再讨论它的何去何从。每个人都在取经的道路上,我们应该取什么样的经?大家知道应该取正义的,符合良性资本的东西。这是我们从自身的行业行为维护相应的金融良性发展,不应该由劣根性主导发展。
会议本身讨论的激烈程度用唇枪舌剑来形容也许有点过,但是就区块链技术未来的发展来看,与会代表及行业同仁之间的关系用“唇寒齿亡”来形容是很恰当的:如果离开了政府的正确引导、没有法律法规的有效约束、没有学术界的前沿研究、没有技术应用的合理场景、没有金融资本的有力支撑……区块链技术,这一代言未来互联网方向、并在金融、物流等第三产业有着广泛应用场景的技术将在我国失去本应占据世界领先的地位。
同时,会议中来自法律界和学术界的声音值得深虑:一、法律界和学术界的代表普遍表达了对区块链技术发展的“焦虑”:从2015年政府严加监管“互联网金融平台”到今天政府叫停“ICO”,反应出在我国,正确引导“互联网技术”迭加“金融”——让金融具有“普惠”性——还有很重的任务要完成:在金融科技发展的路上既要走在世界前列,同时也要符合金融的良性属性,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及经济观点,规避“劣币驱除良币”,让金融科技的发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与区块链技术以及金融科技相关的业界有责任也有义务组织并开展相关金融科技在意识形态、科技发展、技术应用等方面定期的培训和交流座谈,力图汇合成金融科技发展中的“一股清流”,形成有效的“产学研用”实体,打造深圳市金融科技生态圈,成为乃至全国业界发展的中坚力量。
最后,YOCSEF深圳分论坛主席雷凯副教授进行了会议总结并对现场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会议期间化名为“李清照”的法律界嘉宾的发言“ICO一刀切的监管手段让我焦虑”引发雷凯教授的思考,雷教授最后总结说:李清照“花自飘零水自流”,一个ICO, 引起几方哀愁。暴风雨之后,阳光更炫彩夺目,期望涤浊扬清,去粕存精,华夏金融科技之路更领世界风骚,还看今朝。
正式会议在结束后,仍有大批与会嘉宾逗留并作热情交流。